【拼音】: gé shā wú lùn
【解釋】: 指把拒捕、行兇或違反禁令的人當場打死而不以殺人論罪。同“格殺勿論”。
【出處】: 郭沫若《中國史稿》第五編第三章第三節:“清政府以‘格殺無論’對付人民,人民也以‘格殺無論’對待賣國賊!
【舉例造句】:
【拼音代碼】: gswl
【近義詞】: 格殺弗論、格殺勿論、格殺不論
【反義詞】:
【歇后語】:
【燈謎】:
【用法】: 作謂語、定語;指可將拒捕的人當場打死
【英文】: kill on the spot with the authority of the law
【故事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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