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拼音】: dōng mén huáng quǎn
【解釋】: 用以作為為官遭禍,抽身悔遲之典。
【出處】: 《史記·李斯列傳》載:秦二世二年七月,丞相李斯因遭奸人誣陷,論腰斬咸陽市。臨刑謂其中子曰:“吾欲與若復(fù)牽黃犬俱出上蔡?hào)|門逐狡兔,豈可得乎!”
【舉例造句】: 東門黃犬,固以長悲;南陽白衣,何可復(fù)得! ★南朝·陳·徐陵《梁貞陽侯重與王太尉書》
【拼音代碼】: dmhq
【近義詞】: 東門逐兔
【反義詞】:
【歇后語】:
【燈謎】:
【用法】: 作賓語、定語;指人后悔
【英文】:
【故事】: 秦朝末年,丞相李斯被誣以謀反的罪名入獄,秦二世派宦官趙高去審理他的案子。趙高本來與李斯有仇,便乘機(jī)把他的家族和賓客全部抓了起來,屈打成招被判死刑,李斯在行刑前對(duì)次子說多想與他牽著黃狗到上蔡?hào)|門外去打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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