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拼音】:
【解釋】: 指統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為,老百姓卻連正當活動也要受到限制。
【出處】: 宋·陸游《老學庵筆記》卷五:“田登作郡,自諱其名,觸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舉州皆謂燈為火。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游觀,吏人遂書榜揭于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”
【舉例造句】:
【拼音代碼】: zzzd
【近義詞】: 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
【反義詞】:
【歇后語】:
【燈謎】:
【用法】: 作賓語、分句;指肆意妄為
【英文】:
【故事】:
◆更多內容: 可查看含有 只 準 州 官 放 火 不 許 百 姓 點 燈 的成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