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詞語】: 李漁(1610-1680) 李的詞語 【解釋】: 清初戲曲家。字笠鴻、笠翁、謫凡,浙江蘭溪人。曾為幕賓。后遷居南京,以家姬組成戲班,在達官貴人間演出。著有《閑情偶寄》,論述戲曲、飲食、園藝等。傳奇有《奈何天》、《比目魚》、《風箏誤》等十種,合稱《笠翁十種曲》。另有短篇小說集《十二樓》、《無聲戲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