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詞語】: 宣慰使 宣的詞語 【解釋】: 1.官名。唐元和十四年,平淄青節度留后李師道,分其地為三鎮,以楊于陵充淄青十二州宣慰使。此是臨時性差遣,不為常制,見《舊唐書.楊于陵傳》。元代為宣慰使司長官。至明清時不設于內地,而專設于西南少數民族地區,為土司世襲之官。參見"宣慰司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