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詞語】: 通判 通的詞語 【解釋】: 1.公正裁決。 2.官名。宋初始于諸州府設置,即共同處理政務之意。地位略次于州府長官,但握有連署州府公事和監察官吏的實權,號稱監州。明清設于各府,分掌糧運及農田水利等事務,職務遠較宋初為輕輕。清代另有州通判,稱州判。亦指任通判之職。